衡阳县2026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
当前,正值全县森林防火关键期,清明节至,民俗祭祀、春 耕生产和违规用火交织叠加,群众进山踏青春游也大幅增加,管 控稍有不慎,极易引发森林火情(灾人给生产生活和森林资源 带来巨大损失。根据《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》和相关会议精神, 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,牢固树立"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"理念,认真落实 国家、省、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,坚持"预防为主、 积极消灭、生命至上、安全第一"的方针,强化责任落实,加强 宣传教育,严格火源管控,提升应急能力,全力防范森林火灾,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,确保社会大局稳定。
二、工作目标
进一步做到宣传教育入脑入心、野外火源严管严罚、重点人 群管住管紧、巡查巡护落实落细、物资储备够用管用、扑救处置 打早打小、信息报送又快又准、打击处理快查快办、指挥调度有序有效、督查问责从严从实,积极稳妥处置突发险情,全面落实 各项防控措施,实现全县2026年清明节期间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,不发生涉火负面舆情,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,最大限度减少 一般森林火灾发生,确保全县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。
三、管控重点
从严管控重点:清明祭祀人员点香烧烛、燃放烟花爆竹、 焚烧祭品等祭祀用火行为;春耕生产群众烧田坎、烧灰积肥等农 事用火行为;"老、幼、痴、呆、傻"等特殊人群、踏青春游人员 野炊烧烤和林区吸烟等随意用火行为。
四、适用时间
3月31日至4月7日,为期8天。
清明节假日期间,如无有效降雨,乡镇、国有林场取消放假, 县应急管理局、林业局、森林公安局等部门负有森林防灭火工作 职责的人员取消放假。
五、工作任务
(一)加大宣传力度,增强防火意识。新闻媒体要加大文 明祭祀、林区禁火舆论引导;各乡镇、村(社区)、国有林场要 派出宣传车辆,深入林区村组、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 景区往返巡查广播,警示教育广大群众违规用火将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;各类森林防火检查站(卡)要播放禁火法规、发放宣传资 料,对进山入林人员面对面教育劝诫,全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, 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灭火意识。
(二)严格火源管控,消除火险隐患。一是全县干线公路和 林区村口、路口、坟山墓地入口的各类森林防火检查站(卡)要 落实精干力量,层层盘查过往车辆和人员携带火种及易燃祭品进 山入林。二是落实瞭望观测和巡山护林人员要全时段、网格化地 密切监控林区,特别是森林公园、自然保护区、国有林区、坟头 墓地集中区的人为活动和野外用火行为,确保隐患早处置,火情 早报告。三是严格执行"人盯人、人盯坟"的管控机制,拉长战线、 延长时间,严看死守,特别要盯紧看住"老、幼、痴、呆、傻" 等特殊人群、返乡祭祀人员和林区孤坟、散坟、老坟,确保不出 问题。四是各乡镇、村(社区)、国有林场扑火力量要靠前布防, 对重点检查站(卡)和火情多发区域实行重点管控、巡查。五是 打击处理必须快查快办,坚持"零容忍"态度,保持严打高压态势, 森林公安、派出所对每起违规野外用火、每起失火事件第一时间 介入、第一时间查处,坚持"当日查、当日抓、当日罚"做到"冒 烟就查、见火就罚、违法就抓"形成超强警示震慑。
(三)强化组织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。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 任制,按照"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"要求, 将森林防灭火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,确保山有人管、 林有人护、责有人担。清明节期间,如无有效降雨或森林火险黄色以上预警,乡镇包村干部、县应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深入基 层组织和一线岗位,督导检查工作部署、责任落实、宣传造势、火源管控、应急备战等情况。要重点查、查重点,加大督导力度, 推动森林防灭火措施和责任有效落实。对发现的问题隐患,将全 过程跟进督导整改落实。对涉嫌失职渎职造成森林火灾发生的相 关责任人员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。
(四)加强应急准备,提升扑救能力。一是县气象部门要加 强天气情况发布,遇有大风天气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,遇有降水 气象条件要积极组织人工增雨作业。二是县乡村三级扑火队伍要 齐装满员、高度戒备、集中驻防,并结合本辖区林情火情特点靠 前布防或分区巡查。三是遇有火情发生,属地主要负责人要迅速 赶赴现场组织指挥,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和措能,快速调集优势扑 救力量,在确保人员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前提下,将火情扑灭在初 发阶段。四是扑火救灾要统一指挥、明确责任、令行禁止,严禁 违反森林火灾扑救技术规程,特别是不得组织扑火队伍在危险地 形、危险时段和危险火环境下扑火作业,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发生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。清明节期间,林区人为活动增多,野外用火隐患严重,历来森林火情火灾多发。各村社区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务必提高站位,加强领导,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上级工作部署。各村社区书记要亲自安排部署工作,率先垂范督导检 查,发生火情要亲临现场组织扑火救灾,高位推动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落实。
(二)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。坚决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行政 首长负责制,压紧压实部门分工责任制、基层组织管护责任制和 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制,特别要管好一线巡查检查和巡山看护 人员,既要把每个坟头墓地、山头地块、村口路口的防火责任落 实到具体人员,更要加强督导检查,防范履职不严出现工作漏洞。
(三)进一步严格值班调度。清明节期间,各村社区书记要坚守防区,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调度;各村社区森林防灭火小分队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班制度,加强值班调度,及时掌握火情动态,确保信息畅通。一旦发生森林火情,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,做到有火必报、报扑同步、归口上报,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(处置办法),组织力量进行扑救。
(请将此件呈送党委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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